今日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对膀爷、霸座、插队、行人闯红灯、广场舞扰民、遛狗不牵绳、“送路”等不文明行为,我市不仅要亮“红牌”,还要进行处罚。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我市印制万册单行本,实现全市家庭全覆盖。
“现在家里发了《条例》读本,楼门贴了宣传海报,街上还有宣传标语,不光如此,报纸上有字儿、广播中有声儿、电视里有影儿,文明伴着春风一起吹遍津城,日常生活中‘倡导什么’‘禁止什么’,大伙儿都能一目了然。”家住河东区的李淑芳阿姨说,“这不,《条例》5月1日就要实施了,我不光自己准备好了,也会带动家里人和身边人,一起将‘文明’进行到底。”
“文明条例进万家,津城开遍文明花,平安出行讲文明,膀爷霸座行不通……”近日,“阳光奶奶”吕文霞与“老伙伴”们自发做起了《条例》宣传员,她不仅用山东柳琴唱“文明”,还帮着一起发放《条例》读本、宣传页。“《条例》的内容关系到每家每户每个人,更说出了老百姓的心声,我们会尽最大努力让《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大家都对不文明行为坚决说‘不’。”4月30日上午,正在八里台公交站进行宣传普及的吕奶奶说。
《条例》实施,适逢“五一”小长假,文明出游同样成为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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