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管理目标,推动宝坻区旅游、住宿业减轻一次性日用品造成的环境污染,倡导绿色消费理念,近日,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深入16家宾馆、旅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通过边执法边普法的形式开展,执法人员检查了宾馆、旅店的客房内是否提供一次性牙刷、梳子、浴擦、剃须刀、指甲锉、鞋擦等日用品,对检查中发现的2家旅店存在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行为,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收回客房内摆放的一次性日用品。
同时执法人员向住宿经营者发放了《关于开展我市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工作的通知》、《关于本市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相关解释》、《条例》等宣传材料,现场向住宿经营者详细讲解《条例》内容,要求其树立环保和守法意识,主动担当社会责任。通过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指导住宿经营者落实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六小件”规定,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耗品。
下一步,宝坻区文旅局将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查处违规行为,引导旅游、住宿经营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创造优美旅游和住宿环境,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
普法课堂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旅游、住宿经营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文化和旅游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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