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严肃查处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和随意要求干部“24小时在岗”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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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坚持“人”、“物”同防,规范做好直接接触进口物品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对重点场所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卫生措施,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发挥发热门诊等“哨点”作用,强化“两节”期间医疗检验、院感控制、疫情处置等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
二、用心用情关爱困难群众。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畅通社会救助渠道,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组织开展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确保他们有饭吃、有暖衣、有避寒场所。统筹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发放等工作,把受灾群众冷暖安危放在心上。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三、着力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监测,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肉类、蔬菜等重要储备商品管理,确保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根据节日特点组织开展产销衔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价格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创作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文化文艺产品,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倡导健康向上的网上网下节日文化活动。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引导推进文明旅游。
四、努力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乘客信息登记等措施。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引导错峰出行。增强运力供给,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做好多种运输方式接续接驳,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加强改进春运售票组织工作,增配自动检票机、安检仪,设置急客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进站安检效率。完善健康码、电子客票等使用,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做好道路疏堵保畅工作,保障运输通道便捷高效通行。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及时疏散滞留旅客。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五、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抓好安全生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层层压实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抓好高危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坚决治理高风险煤矿,深入排查危化品重大隐患,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违规燃放等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建筑施工、工贸、民爆、城市燃气等安全整治,深入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和城中村、门店房、“多合一”等高危场所火灾防控,加强旅游景区和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隐患排查,严格跨年夜、焰火晚会、游园庙会等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和人流监控。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和森林火险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六、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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