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咱们说了新政策下本市户籍如何首次申请护照,那这期咱就来说说新政策下非本市户籍人员如何在津申办出入境证件:
受理条件
可以申请的出入境证件种类: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签注除外)。其中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办理赴港澳台个人旅游签注的还须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申请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的
二.在我市就业连续一年以上的
三.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
四.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
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五.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
团队旅游签注的
六.内地居民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天津,
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的
七.“应邀”、“乘务”事由因公赴台的。
前六项不包括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
应提交的材料
(一)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无须提交天津市居住证。
(二)在我市就业连续一年以上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当月前连续缴费一年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三)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所在学校开具的加盖公章的学生“在学证明”。(公章应与所在院校在我局备案的印章一致)
(四)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需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五)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
(六)内地居民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天津,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公司派出函、“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申请多次签注的须事先到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进行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在备案有效期内办理时只需交验身份证和公司派出函。
(七)“应邀”、“乘务”事由因公赴台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台办“赴台批件”原件。
(八)换发出入境证件的,要提供本人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出入境证件原件。
(九)申请护照加注的,申请逗留、商务、探亲、其他等类型签注的,还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未成年人办证说明:申请人未满16周岁,除提交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应当提交户口本原件)外,应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并提交该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以上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
1、天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受理且交费完成后2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2、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服务民生企业双十条措施》有关规定,对企业家或企业高管因紧急商务等特殊事由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时间,申请人提出申请的,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服务大厅
河北区寿安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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