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29日讯(记者何超)近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本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的十大指导案例。提醒广大旅游从业者要守法经营;广大旅游消费者,要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审慎选择不合理的低价旅游产品,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湖南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指导案例
案由: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违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案例一:
根据群众举报,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年7月7日对湖南某农旅文化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未经许可组织游客体验旅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通过以高额返息、低价旅游方式发展会员、吸纳集资,并且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于4月23日、5月1日、6月7日、6月15日、6月25日组织游客至益阳“秦汉桃源”景点开展体验旅游。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将该公司集资问题移交株洲市金融办处置,其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对公司罚款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年11月,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发现湖南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组织该学院视觉传媒系师生人到怀化、湘西州、张家界进行为期10天9晚的实地考察活动。湘潭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后认为该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00元,没收违法所得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彭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年10月18日,根据群众多起投诉,省厅督办。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涉长沙、湘潭、益阳等多地的系列投诉湖南某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约定组织消费者开展涉旅活动等问题立案调查。经查,湖南某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在办理了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年7月到年4月,该公司以推销旅游产品为由,以拉人头加入公司会员的名义开展业务。并组织长沙、益阳、湘潭等地消费者多次开展旅游活动。
该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湖南某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给予主要负责人张某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接群众举报,年4月21日,邵阳市文化执法人员对邵阳市大祥区蜀湘农副产品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以出售农产品的形式发展会员,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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